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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研究生评奖评优】太阳贵宾会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    发布时间: 2026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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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全体研究生:

 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,落实我校《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方案》有关要求,鼓励研究生积极进取,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,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根据《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京教学〔2023〕2号)、《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北林学发〔2024〕7号),现将太阳贵宾会2026年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评选项目

    包括“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”和“校级优秀毕业生”两项,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。两项评选项目不可兼得。申请人员默认优先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。

    二、参评对象

    参评对象为2026年1—12月拟毕业研究生(特殊情况可通过学院与研工部联系),具体见《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附件1)。

    注:

    1.学生仅可参评1次。

    2.可参评毕业生名单以研究生院提供的学信网预计毕业生数据为准。

    三、参评条件

    (一)符合国家招生规定,在北京林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、研应届毕业生。自觉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规校纪,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在校期间未受处分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,无不良信用记录,各门必修课程及选修课程全部合格,无挂科记录。

    (二)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有理想,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

    (三)品德优秀,学术诚信,知行合一。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。

    (四)勤奋好学,成绩优异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,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,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。

    (五)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。能吃苦,肯奋斗,敢担当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,体质健康测试达标;热爱劳动,乐于奉献,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;热爱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。

    (六)在攻读当前学位期间,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两项,可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生;原则上研究生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一项,可参评北京林业大学优秀毕业生。特别优秀的2年制或2.5年制专业学位硕士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。

    (1)校级以上(不包含校级)奖项包括:国家奖学金、宝钢奖学金、梁希优秀学子奖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“双百”奖学金;

    (2)校级奖项包括:校长奖学金、学术创新奖、专项奖学金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研究生、优秀党支部书记、优秀党员、十佳兼职辅导员、十佳助管、“树人”优秀研究生干部。

    注:研究生申报市级优秀毕业生,在学校复评环节未通过的,如满足校级优秀毕业生参评条件,将直接转为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
    (七)热爱所学专业,学习认真刻苦,实践、创新能力强,在学术、科研、职业规划大赛、创新创业大赛、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、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应届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    (八)有正确的成才观、职业观、就业观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、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边远地区、艰苦行业、农林生产一线和基层就业创业的应届毕业生,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。

    四、名额分配

    学生原则上需通过所在学院申报,在已备案的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(校研会、“生态文明”博士生讲师团、新媒体中心、兼职辅导员办公室、助管办公室、研究生社团)中任职的学生骨干也可通过研工部申报。

    五、申请程序及材料提交要求

    (一)院级渠道

    1.个人申请。拟申报学生填写《太阳贵宾会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草表(研究生)》(附件2),将纸质版材料一式7份报送至生物楼321办公室,并填写信息登记表。

    链接:

    【腾讯文档】1382cm太阳贵宾会官网202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审信息汇总表

    https://docs.qq.com/form/page/DTUJDTmJ6bGhzbWNa

   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下午16点前。

    注意: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信息登记表均需填写提交方为提交申请,缺一不可,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视为无效申报。

    2.综合评审。学院将通过一定形式组织评审工作,后续安排另行通知。

    3.学院公示。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填写相关材料学院上报学校研工部复审。

    4.研工部复审,并公示一周。

    (二)校级渠道

    1.校级研究生组织及社团骨干可通过校级渠道申报。5月15日前,研究生直接将申报材料附件2或附件3(注意查看表前填写说明)报送至研工部。

    2.研工部择优推荐,并将推荐名单发至研究生所在学院征求意见。

    3.研工部复审,并公示一周。

    六、工作要求

    1.在评选优秀毕业生过程中,要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
    2.凡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,一经发现,立即取消评选资格。

    3.已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学生,离校前出现不符合评选条件情况,撤销其荣誉称号。

     

    联系人:李渊

    联系电话:62338416

     

     

   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

    2026年4月2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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